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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23日,央行就《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规范人民币纸硬币及相关商品的买卖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不符合人民币生产质量标准的流通人民币,持有人应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
其中,明确人民币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装帧品可以买卖,除普通纪念币以外的流通人民币不得买卖。同时,取消了“普通纪念币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的规定。对境外货币在境内作为商品买卖、宣传进行规范,明确不得买卖与境外货币规格、图案、色彩等相近的仿制品。
另外,《意见》指出人民币买卖价格应遵循市场供求规律,不得炒作错版币等概念,不得借助稀缺性或特殊题材哄抬、串通操纵价格。
央行已多次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阐述通胀与货币的关系,分析通胀产生的原因。王青认为,央行在报告中强调,增强宏观政策自主性,这意味着下半年即使美联储启动“收水”,也不会带动国内货币政策随之收紧。
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专家:债券市场评级虚高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央行日前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以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
《意见》规范人民币纸硬币及相关商品的买卖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不符合人民币生产质量标准的流通人民币,持有人应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